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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住建城〔2023〕23号
各县级市(区)住建局(委)、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,各有关单位:
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,在海绵城市相关技术研究、标准规范制定、行业交流培训以及有关技术审查、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,根据《关于调整“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”并增补专家成员的通知》(苏海绵城市办〔2023〕2号)和《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管理制度》相关规定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进行了增补和调整,最终确定86名专家入选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,专家聘任期2年,现予公布。
各有关单位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设、管理等部门可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,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选用相关专家。专家库将按照“集中管理、资源共享、动态更新、适时调整”的原则进行管理。专家队伍要认真履行职责,发挥专业优势和技术特长,积极参与有关工作,为提升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水平贡献智慧和力量。